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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 - 行政公布 | 2022-01-04 | 點閱數: 191
一、 依據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110年12月16日園防科字第11057635840號函及本府政風處110年12月24日桃政安字第1100007507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貴校利用學校網頁或跑馬燈按月協助加強宣導相關標語,內容如下:
  111年1月:提防非法假網銀,登錄網址牢記心,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提醒您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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